一、民法典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均等分割。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2.分割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比如,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
3.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4.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上述原则判决。
二、民法典离婚协议哪些是无效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存在以下无效情形:
1.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协议仍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限制人身权利等违法条款。
3.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例如逃避债务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约定。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无效。
5.内容显失公平:比如一方在重大误解或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下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协议,可请求撤销,若未撤销则有效,撤销后无效。
签订离婚协议时务必谨慎,确保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无效情形。
三、民法典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2.与他人同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长期或一贯性地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或抛弃。
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需注意,请求权主体为无过错方,且应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综合判定赔偿的数额与方式,以保障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维护婚姻中的公平正义。
在探讨民法典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割时,我们了解了诸多原则与方式。但分割完财产后,可能还会有后续问题。比如,若涉及房产分割,房屋过户手续该如何办理?办理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又如,对于分割后的存款,利息如何处理?是归一方所有还是双方再行协商?这些问题都与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紧密相关。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后,对这些后续问题存在疑问,或者还有其他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明晰整个离婚财产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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