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能否去拿东西
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等相关人员一般能去拿被拘留人的个人物品。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时,其随身携带物品会由拘留所或公安机关依法登记、保管。家属可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与被拘留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到执行拘留的场所申请领取被拘留人的物品。但如果物品涉及案件证据,在案件侦查、审理期间通常不会退还,需等案件完结且不再作为证据使用时,才会返还。另外,像违禁品等不允许个人持有的物品,不会退还。
二、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申请会见吗
刑事拘留后,家属一般不可以直接申请会见。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外,其他案件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家属若想了解犯罪嫌疑人情况,可通过委托律师,由律师去会见并向家属反馈。这是因为刑事案件侦查过程需要保密,避免家属不当干扰侦查,保障案件依法顺利办理。
三、刑事拘留后未报捕会怎样处理
刑事拘留后未报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后续侦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认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重新报捕。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未报捕会根据具体情况按上述程序处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及侦查活动依法进行。
当探讨刑事拘留后能否去拿东西时,要知道这并非一概而论。通常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财物会有相应管理规定。如果是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物,经批准是有可能取回的。但要是财物涉及案件调查等情况,可能会被暂时扣押。比如,若财物被怀疑是作案工具,就不能随意拿走。您是否对刑事拘留后取物事宜存在疑问呢?对于具体财物能否拿回、需要什么手续等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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