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并用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权衡违约造成的损失、定金数额、违约金数额等因素,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条款维护权益。
二、民法典违约责任中是否必须要求损害
在民法典违约责任中,并非必须要求有损害。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下,只要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无需证明对方存在损害。
在过错责任原则中,虽一般要有损害后果才承担违约责任,但即使没有实际损害,若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约,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损失等,也需承担责任。比如一方恶意磋商导致合同未成立,虽无实际履行利益损害,但对方为磋商付出成本等,违约方要承担相应责任。所以,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必然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三、民法典违约应该怎么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是《民法典》中一项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根据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适用定金罚则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定金合同合法有效,二是主合同有效,三是存在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比如,买卖双方约定定金,若卖方因自身原因无法交货,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买方无故不付款,卖方有权没收定金。
在探讨民法典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并用时,我们了解到这在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界定。当面临相关纠纷时,清楚这一规定至关重要。例如,在合同履行中,如果遇到违约情况,准确判断违约金与定金的适用方式,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在某些特殊合同条款下,违约金与定金的并用可能会受到限制。若你对民法典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并用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在具体交易场景中该如何抉择适用哪种条款更有利,或者在违约金与定金并用后产生争议该如何解决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与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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