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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谁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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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4 · 1553人看过
导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由刑事案件受理法院负责。刑事案件立案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物质损失可在刑事诉讼中提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审查请求,符合规定予以受理审理,确定被告人赔偿责任,认定计算被害人物质损失。但如损失与犯罪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等情况可能不予受理,以此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谁受理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谁受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由刑事案件的受理法院受理。在刑事案件立案后,被害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受理法院会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会予以受理并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被告人的赔偿责任,并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进行认定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能被受理,例如被害人的损失与犯罪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等情况,可能会导致不予受理。

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常由刑事案件的受理法院负责,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提出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这包括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也涵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其次,该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即两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再者,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刑事诉讼过程,指从刑事案件立案后直至一审判决宣告前。

最后,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特殊情况下,经法院准许,也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予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主要是考虑到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惩罚犯罪,保障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得到赔偿。不过存在例外情况,如因受到犯罪侵犯,造成精神损害,且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其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此类情况较为严格,需满足特定条件与证明要求。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认定较为复杂且严格,需依具体情形判断。

在探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谁受理这一问题时,我们明确了相关规定。而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受理后案件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各个环节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又或者,如果对受理结果不满意,是否有相应的救济途径。这些拓展问题对于全面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至关重要。要是你对这些拓展内容存在疑问,或者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其他方面还有困惑,不要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详细且权威的指导,帮你解开心中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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