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中止的计算是怎样确定的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发生地震这一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权利,那么从地震结束之日起,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继续计算,剩余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直至届满。需注意准确把握法定事由及时间节点,以正确确定诉讼时效中止及后续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之后过去的期间是否仍然有效
诉讼时效中断后,已过去的期间无效。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行为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之前已经经过的时间不再计入。这样规定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时效届满而使债务人获得不合法的利益,确保当事人能在合理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与公平正义。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中断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原则上,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
比如因提起诉讼导致中断的,要提供起诉状副本、立案受理通知书等能证明已起诉的材料。
若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引起中断,应举证证明向对方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据,像书面函件、短信记录等。
因同意履行义务引发中断的,需提供对方承认债务或同意履行的证据,如还款计划、对账确认等。
不过,有些情况下举证责任会发生转移。若对方否认相关事实但无法合理说明时,法院可结合其他情况综合判断,要求对方进一步举证或认定主张中断方的证据效力。
当我们探讨诉讼时效中止的计算是怎样确定的时候,需要明确的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如果您对诉讼时效中止的具体计算、不同情形下的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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