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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的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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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8 · 1526人看过
导读:缔约过失行为是合同订立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对方信赖利益受损需担责的行为。包括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如无意愿却谈判损害对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像隐瞒房屋抵押签合同;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其他违背诚信行为,如要约有效期内突然撤回要约。受损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缔约过失的行为有哪些

一、缔约过失的行为有哪些

缔约过失行为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对方信赖利益受损应承担责任的行为。具体如下:

一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如一方本无订立合同意愿,为损害对方利益与之谈判,使对方丧失与他人缔约机会。

二是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比如出卖人隐瞒房屋已抵押的事实与买受人签订合同

三是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对方商业秘密,未经许可泄露或使用。

四是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一方在要约有效期内突然撤回要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存在这些行为,受损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二、缔约过失责任该如何认定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主要考量以下几点:

首先,一方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存在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比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

其次,对方当事人因该违反义务行为遭受了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再者,违反先合同义务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失是由该行为直接导致的。

最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可能是故意或重大过失。

例如,甲在与乙缔约过程中,故意隐瞒其欲转让的标的物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这一事实,乙基于信赖与之缔约并支付了一定费用,后因质量问题遭受损失,此时甲就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乙可要求甲赔偿损失

三、缔约过失责任认定证据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认定的证据主要包括:

1.要约、承诺相关证据:如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的文件,以证明缔约过程的存在及双方所处阶段。

2.磋商过程证据:包括往来的信函、邮件、会议记录等,能体现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协商的情况。

3.对方过错证据:例如对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记录,像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等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

4.己方损失证据:如因信赖合同成立而产生的费用支出凭证,像差旅费、准备履行合同的费用票据等,以及利润损失的相关计算依据等。这些证据需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有力支持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缔约过失行为时,除了上述明确的几种行为表现及受损方的索赔权利外,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时,具体的计算方式和依据是怎样的?不同类型的缔约过失行为,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又有何差异?这些问题对于准确理解和处理缔约过失纠纷至关重要。如果你对缔约过失行为的相关问题,如损失计算、举证责任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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