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期间身体不适该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身体不适,有相应保障措施。首先,被拘留人若感到身体不适,可及时向看守所民警报告,如实说明症状。看守所一般配备有医务室和专业医护人员,会对其进行初步检查和诊断。
若病情较轻,医务室可处理,会给予相应治疗。若病情较重,看守所根据医生诊断意见,认为确有必要的,会及时将被拘留人送往指定的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治疗 。同时,按照规定,家属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看守所安排下与被拘留人见面,并了解其身体状况。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家属或辩护人还可申请取保候审,以便让嫌疑人就医。
二、刑事拘留期日如何计算
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如下:
首先,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一般刑事拘留期限为1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达37日 。
三、刑事拘留期间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期间能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需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
当面临刑事拘留期间身体不适的情况时,需要特别留意。首先,被拘留人有权向看守所工作人员提出身体检查的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若确实存在较为严重的身体疾病,看守所会根据具体病情,安排就医等相应措施。同时,家属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了解被拘留人的身体状况。要知道,保障被拘留人的身体健康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相应流程的。倘若你对刑事拘留期间身体不适的后续处理、就医流程、家属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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