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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中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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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1 · 1643人看过
导读: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有以下原则: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涵盖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工资等。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能多分。一方隐藏等财产的,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可再次起诉分割。
起诉离婚中财产怎么分割

一、起诉离婚中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二、起诉离婚中还可以协议离婚

起诉离婚过程中可以协议离婚。在诉讼程序进行期间,若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后,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之后,向法院撤回离婚诉讼即可。

三、起诉离婚中途撤诉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撤诉,当事人可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法院审查后,若符合撤诉条件,会裁定准许撤诉。

申请撤诉需在法院宣判前提出。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离婚不受此限制。

若夫妻仍有离婚意愿,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也可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起诉离婚中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环节。除了要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还需考虑诸多因素。例如,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在分割时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另外,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像知识产权的收益、企业股权等,其分割方式也有别于一般财产。如果您在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方面还有诸如如何确定财产价值、怎样防止对方隐匿财产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剖析财产分割的要点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帮您妥善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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