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会不会不受理起诉
检察院有可能不受理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会进行审查。若发现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能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待补充完善后再决定是否受理;若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检察院不会主动提起公诉,而是告知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法定情形,检察院也不会受理起诉。此外,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等,检察院也会作出不受理决定。总之,检察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受理起诉。
二、检察院不受理起诉当事人有何救济途径
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有不同救济途径:
被害人
被害人若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检察院应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若上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不经过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检察院应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法院。
被不起诉人
被不起诉人若不服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应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三、检察院不受理起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检察院不受理起诉,通常指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定情形如下:
法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探讨检察院会不会不受理起诉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若检察院不受理起诉,当事人后续该如何维权呢?通常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其进行复查。另外,检察院不受理起诉的决定作出后,案件的走向也是大家关心的,若存在可以自诉的情况,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倘若你对检察院不受理起诉的具体情形、申诉流程以及自诉的相关事宜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一直伴随。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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