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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案件可以不送检察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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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5 · 1717人看过
导读:公安机关办案时,存在可不送检察院的情况。侦查中若发现不应追究嫌疑人刑责,如情节极轻、危害小不算犯罪,或过追诉期、被特赦等,应撤案不送。对特定轻微刑事案件,可决定不移送起诉,作行政处罚等。但多数刑事案件,公安侦查后若认为事实清、证据足,需移送同级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公诉。
公安机关案件可以不送检察院吗

一、公安机关案件可以不送检察院吗

公安机关办案时,有些情况可不送检察院。侦查中,若发现不应追究嫌疑人刑责,像情节极轻、危害小不算犯罪,或过了追诉期、被特赦等,应撤案,就不送检察院。

对特定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能决定不移送起诉,作行政处罚等处理。

不过多数刑事案件,公安侦查完,觉得事实清、证据足,就得移送同级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公诉

二、公安机关哪些案件可不送检察院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以下案件可不送检察院处理: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如果经侦查认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无需移送检察院。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依据法律规定,犯罪行为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不移送。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也不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等,这类案件属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立案或撤销案件,无需移送。

三、公安机关不将案件送检察院是否合法

公安机关不将案件送检察院可能合法,也可能不合法,需分情况判断。

在侦查过程中,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不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这是合法的。

但如果案件侦查终结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却不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则违反法律规定。此时,被害人等相关主体可向该公安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反映、申诉,要求依法处理。

当探讨公安机关案件不送检察院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已知解答,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公安机关案件不送检察院通常存在法定情形,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此外,若犯罪嫌疑人具有某些特殊情况,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案件也不会移送检察院。而即便符合移送条件,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新证据或事实,也可能重新评估是否移送。若你对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的标准、程序变更,以及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方式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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