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40天后还可以领离婚证吗
离婚冷静期时长为30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并发给回执单开始算,30天内,任一方不想离婚,拿规定证件材料去登记机关,填好撤回申请就能撤回。
冷静期过了的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申请离婚证,就当作撤回申请。40天超出申请发证期限,不能直接领证,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超40天未领证婚姻关系咋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离婚冷静期超40天未领证,意味着未在规定的“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并未解除。若双方仍要离婚,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
三、离婚冷静期超40天未领证婚姻关系是否继续
离婚冷静期超40天未领证,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题中,超40天未领证,已超出“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的申请期限,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依然有效。若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当探讨冷静期40天后还能否领离婚证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相关的法律要点值得了解。按照法律规定,冷静期是30天,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冷静期40天后才去,已超出规定的办理期限,意味着此次离婚申请视为撤回。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冷静期。你是否遇到了冷静期相关的困扰呢?要是对冷静期时长、再次申请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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