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强制措施中拘留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总的来说,刑事拘留时间一般在14日以内,最长不超过37日。
二、刑事强制措施里逮捕时间有何规定
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
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若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上述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
三、刑事强制措施中逮捕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逮捕期限包含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2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在探讨刑事强制措施中拘留时间是多久时,其实这背后还有不少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拘留期限的计算方式,它是从被拘留人被限制人身自由那一刻开始算,期间遇到节假日一般也不会停止计算。另外,若拘留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像转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而且,不同类型的案件在拘留时间上可能也存在一些细微差异。如果您对拘留时间的起算点、拘留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方式等相关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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