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去民政局就能离掉吗
协议离婚如今设有冷静期。夫妻想自愿离婚,得先一起去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带上相关证件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共同去申请离婚证,就当撤回申请。
冷静期里,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期满三十日内,双方再一同去申请,审查通过才发离婚证。
要是不能协议离婚,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准不准离婚。
二、不符合条件去民政局离婚能获批吗
不符合离婚条件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通常不能获批。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是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办理离婚登记时,民政局会对上述条件进行审查。若发现双方并非自愿离婚,或未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民政局将不予受理离婚申请。此外,离婚还需经过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
三、民政局离婚不被受理该如何维权
民政局不受理离婚申请,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要明确不受理原因。若因材料不齐,应及时补齐,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若对不受理决定有异议,可要求民政局说明具体依据的法律条款和理由。
若民政局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可通过行政复议维权。根据《行政复议法》,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民政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也可选择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民政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当我们探讨离婚去民政局就能离掉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即便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也有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而且,若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即便去了民政局也难以顺利办理离婚。若遇到一方不配合、财产债务处理不清等状况该如何应对呢?如果您对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的流程、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