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如何确定
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若双方对抚养费数额等问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二、夫妻离婚后小孩探视权法律上如何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保障途径如下:一是协商确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就探视时间、方式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通过和平沟通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二是法律诉讼。若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确定探视权的具体内容。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若一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三、夫妻离婚后小孩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实践中,探视权旨在保障未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和联系,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若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非子女。
在明确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如何确定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抚养费的变更问题,如果孩子因特殊情况如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原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就可以要求变更。还有就是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除了定期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等。这些情况可能会让不少离婚夫妻在确定抚养费时产生更多思考。倘若你对这些拓展内容或者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确定的其他方面仍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全面的解答,助你理清各种复杂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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