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顾客在商场受伤商场担责吗
民法典规定,顾客在商场受伤,商场是否担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识、电梯故障未及时维修等,导致顾客受伤,商场应承担侵权责任。顾客自身对受伤存在过错的,可减轻商场的责任。例如顾客因奔跑滑倒受伤,自身有一定过错。若受伤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如第三人故意推搡顾客致其受伤,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商场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总之,商场是否担责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及与顾客受伤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二、民法典里商场设施致顾客受伤责任咋定
依据《民法典》,商场设施致顾客受伤,商场通常承担过错责任。即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其未能尽到该义务导致顾客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比如商场电梯故障、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等情况致顾客受伤,商场有过错,需赔偿顾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但如果顾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如不听劝阻强行使用有故障提示的设施导致受伤,可减轻商场责任。若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由第三人担责;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承担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三、民法典里商场设施故障致伤顾客谁担责
根据《民法典》规定,商场设施故障致伤顾客,一般由商场承担侵权责任。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设施出现故障致顾客受伤,可先推定商场存在过错。
若商场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检修,故障是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且在故障发生后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防止损害扩大等,则可不承担责任。反之,若不能证明,就需对顾客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进行赔偿。所以,通常情况下商场担责,但有法定免责情形除外。
在探讨民法典中顾客在商场受伤商场是否担责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多种判断情形。但实际生活中情况复杂多样,比如商场若未在合理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顾客受伤就需担责;而若顾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商场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除了基本的责任判定,后续还可能涉及赔偿范围等问题,像顾客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若因商场责任导致顾客精神受损,是否还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呢?这一系列问题都值得深入探究。如果您对顾客在商场受伤商场担责的具体情形、赔偿细节等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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