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怎么界定标准
界定盗窃罪,先从犯罪构成要件分析。主观得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心思,客观上得是偷偷把别人的财物变成自己或第三人的。
入罪数额也有标准。按司法解释,一般盗窃财物价值一千到三千以上算“数额较大”,会按盗窃罪处理。但像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特殊情况,没到这数额也可能被认定。
各地经济发展有差异,司法机关能在规定数额幅度里,结合当地实际定具体执行标准。
二、盗窃数额及情节认定标准如何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此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无论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对于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等情节的,“数额较大”标准可按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三、盗窃数额认定及情节界定标准如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关于情节界定,具有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等八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标准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此外,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当探讨盗窃怎么界定标准时,除了明确的界定标准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一方面,盗窃财物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犯罪,但对于已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属于盗窃未遂,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若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如果你对盗窃案件中的未遂认定、家庭内部盗窃处理等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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