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受案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啥
检察院受案后进行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予以逮捕等。
二、检察院受案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咋办
若检察院受案后认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当事人及家属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仔细审查检察院给出的不符合理由。若认为该理由不充分,可通过律师提交书面法律意见,详细阐述符合取保候审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争取说服检察院重新考量。
比如,若因证据方面问题被拒,可补充能证明犯罪情节轻微、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证据。其次,可考虑变更申请,提出监视居住申请,它相对取保候审限制稍多,但也是一种非羁押的强制措施。最后,持续与检察院沟通,表明当事人愿意配合调查,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悔罪等态度,有可能促使检察院重新评估其社会危险性,进而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三、检察院受案后哪些情况能办理取保候审
检察院受案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办理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类刑罚相对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可考虑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需综合考量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判断是否有社会危险性。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出于人道主义和保障特殊群体权益考虑。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避免超期羁押。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在了解检察院受案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啥之后,我们进一步拓展思考。比如,即使满足了取保候审条件,具体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又或者,如果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会面临什么后果?这些都是与检察院受案后取保候审紧密相关的问题。当您对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仍有疑虑,比如不清楚如何准备申请材料,或者担心违反规定影响案件进程等。不要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思路,妥善应对检察院受案后取保候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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