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罪是直接故意吗
开设赌场罪主观方面一般是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开设赌场者通常清楚其行为是在开设供人赌博的场所,积极追求通过该行为获取非法利益等危害结果的发生。他们主动地实施开设赌场的一系列行为,如提供场地、组织人员、设定赌博方式等,明显是积极追求赌场运营及相关危害后果的出现,所以符合直接故意的特征。当然,在具体认定时,需结合案件的各种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相关行为表现等来综合判断其主观故意形态。
二、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若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包括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等情形。
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
三、开设赌场罪共犯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开设赌场罪共犯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在开设赌场案件中,为赌场组织客源、接送赌客、望风、充当荷官、兑换筹码、结算赌资、发放工资等人员,若主观上明知他人实施开设赌场犯罪活动,客观上为其提供了直接帮助,通常会被认定为共犯。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包含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共犯及确定其责任。
当探讨开设赌场罪是故意吗这个问题时,明确其主观方面是故意后,还有相关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认定问题,若有人在明知他人开设赌场的情况下,为其提供技术支持、资金结算等帮助,也会以共犯论处。另外,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幅度和情节认定也十分关键,不同的赌资规模、参赌人数等会对应不同的刑罚。你是否对开设赌场罪的这些关联问题存有疑问呢?若对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认定、量刑情节等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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