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怎么算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根据案件情况计算。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另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二、逮捕后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啥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有以下条件: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延长一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三、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延长条件是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延长有以下几种条件: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延长一个月基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在了解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怎么算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两个问题。一是侦查羁押期限能否延长,若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特定程序可以延长;二是超期羁押该如何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超期羁押不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违背法律程序正义。如果您对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计算细节、延长条件以及超期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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