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通常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借款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即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偿还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只有在借款人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需注意的是,担保合同应明确约定担保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连带保证责任处理。同时,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借款人协商解决追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如何追偿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行使追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具体追偿方式:一是协商追偿,担保人可直接与债务人沟通,要求其偿还已承担责任的款项及相应利息等合理费用。二是诉讼追偿,若协商不成,担保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承担保证责任的相关证据(如还款凭证等)、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材料。法院判决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判决,担保人可申请强制执行。需注意,追偿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避免丧失胜诉权。
三、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免责情形有哪些
在民间借贷里,担保人存在以下免责情形:
1.保证期间已过: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主合同变更未经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变更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3.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主合同债权人欺诈、胁迫: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在了解了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责任后,我们进一步探讨。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比如,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了借款,那么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讨这笔款项。而且,如果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份额,担保人仅需在约定份额内承担责任。若没有约定份额,担保人之间则需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你是否对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还有疑问呢?如果对担保责任范围、追偿流程等相关问题存在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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