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与谁签订合同
一般而言,物业服务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不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也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可能是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若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则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签订合同。
二、物业合同签订主体不符合规定有效吗
物业合同签订主体不符合规定,其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若签订主体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民法典》,合同无效。若主体超越权限订立合同,如业主委员会超越业主大会赋予的权限与物业公司签约,除非经业主大会追认,否则对业主不发生效力。
不过,若合同已实际履行,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且支付费用等以行为表示接受,合同可能被认定有效。比如,业主明知签约主体有瑕疵,但长期接受服务未提异议,可能视为默认合同。所以,物业合同签订主体不符合规定时,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三、物业签订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怎么办
若物业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确认合同效力:若违反的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可能无效;若只是违反一般管理性规定,合同不一定无效。
协商解决:业主可与物业协商,指出合同违法之处,要求重新订立合法合同或对违法条款进行修改。
业主大会处理: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与该物业的服务合同,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提起诉讼或仲裁:若协商不成,业主或业主大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合同约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违法条款,追究物业的违约责任。
当探讨物业与谁签订合同这个问题时,除了直接的合同签订对象,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合同签订后,物业对业主的服务标准如何界定,这关系到每位业主的切身利益。另外,合同期限内若物业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业主群体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来维权。物业与谁签订合同影响着整个小区的管理与服务质量。若你在物业合同签订主体、服务标准界定或维权途径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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