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假药罪是否成立犯罪中止
销售假药罪可能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若行为人在销售假药行为实施过程中,主动停止继续销售假药,例如在将假药交付给购买者之前,主动销毁假药、停止交易等,且没有发生销售假药的既遂结果,就可能构成犯罪中止。
但如果已经将假药销售出去并产生了相应危害后果,就难以成立犯罪中止。
认定犯罪中止需考察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自动放弃犯罪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足以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等多方面因素。一旦成立犯罪中止,在量刑时会根据法律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二、销售假药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严重情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严重危害”比如导致器官功能损害等。
特别严重情形: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特别严重情节”例如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等。
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认定销售假药罪,要综合考虑销售金额、假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准确量刑。
三、销售假药罪库存会算在金额里面吗
销售假药罪中,库存假药通常会计入犯罪金额。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假药的,销售金额应当认定为对假药的实际销售所得和可得销售的收入。库存假药虽未实际销售,但属于可得销售的部分。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库存数量、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其价值并计入犯罪金额。这是因为库存假药对社会公众健康同样存在潜在危害,将其纳入金额计算,能更全面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而准确量刑。所以,销售假药时的库存一般是会计入犯罪金额来考量定罪量刑的。
当探讨销售假药罪是否成立犯罪中止时,除了对这一核心问题的考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如果在假药销售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防止危害结果发生,那么成立犯罪中止;但若是已经将假药售出,即使之后采取措施试图挽回,也可能难以认定为犯罪中止。另外,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销售假药的意图,也可能构成犯罪中止。你是否对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中止情况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销售假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具体条件、认定标准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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