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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管辖法院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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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2104人看过
导读:合伙协议中管辖约定存在多种无效情形。一是违反专属管辖规定无效,如不动产纠纷诉讼应按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若约定其他法院则不行;二是约定不明确或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无效,需具体清晰;三是违背级别管辖规定可能无效,要符合法院级别管辖划分;四是违反法律对管辖的强制性规定必然无效,特定案件应按规定由特定法院管辖。
合伙协议管辖法院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伙协议管辖法院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若约定违反专属管辖规定,那此约定就无效。像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得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要是合伙协议约定其他法院管,那可就不行。

2.约定要是不明确,或者选择了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也无效。管辖约定得具体清晰,要是约定得模糊或者选了多个法院,都没法确定管辖法院,那这约定就无效。

3.约定要是违背了级别管辖规定,可能会无效。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范围是有明确划分的,要是合伙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级别不符合法律规定,很可能就会被认定无效。

4.约定要是违反了法律对管辖的强制性规定,那肯定无效。比如说,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要是合伙协议约定其他法院,那就无效。

二、合伙协议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合伙协议管辖法院通常可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若有约定,一般从其约定,约定的法院应具有明确的管辖权。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合伙事务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比较明确,即被告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合伙事务履行地则需根据合伙协议的具体内容来确定,比如合伙业务的主要开展地等。总之,合伙协议管辖法院的确定主要依据双方约定,若无约定则按法定管辖规则,以确保纠纷能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

三、合伙协议管辖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合伙协议的管辖范围通常由协议双方约定确定。一般可约定由协议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合伙事务相关的地点的法院管辖。若双方未作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伙事务履行地的法院管辖。约定管辖需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专属管辖等强制性规定。例如,一些涉及不动产的合伙事务,就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在确定管辖范围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纠纷情况,以确保在发生争议时能够通过合适的法院进行有效的司法解决。

在探讨合伙协议管辖法院约定无效的情形时,除了常见的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外,还有其他值得关注的情况。比如约定的管辖法院不明确,导致无法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或者约定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的强制性规定。这些无效情形可能会给合伙纠纷的解决带来诸多困扰。若你在合伙协议管辖法院约定方面还有疑问,例如对管辖法院约定不明该如何补救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合伙协议管辖法院约定相关的法律问题,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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