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分包后又雇佣他人致事故谁担责
1.通常来讲,劳务分包后,那些雇佣他人干活的实际施工人,要是他们雇佣的人在施工时遭遇安全生产事故受了伤,那实际施工人就得负责赔偿。
2.然而,要是有资质的承包单位违规转包或分包导致了事故,那它就得和实际施工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发包人以及分包人要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分包业务的雇主没资质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那他们也得和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总之,得依据具体的劳务分包和雇佣情形来明确责任主体,要是各方有过错,就可能得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务分包再雇人出事故,雇主与分包方谁担责
一般而言,劳务分包再雇人出事故,雇主与分包方可能需共同担责。
若分包方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包方与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受害人既可以要求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分包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方承担后可按过错比例向另一方追偿。
但如果分包方已尽审查义务,雇主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通常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即无论雇主有无过错,均需赔偿。
三、劳务分包再雇佣致人事故,发包方是否担责
一般情况下,发包方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判断。
若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分包方,劳务分包方再雇佣人员过程中发生事故,通常发包方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因为劳务分包方具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独立完成分包工作,对其雇佣人员的安全有管理义务。
但如果发包方存在过错,比如明知或应知劳务分包方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仍发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包方要与劳务分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为了促使发包方在选择合作方时尽到审慎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当涉及劳务分包后又雇佣他人致事故谁担责的问题时,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劳务分包单位与接受劳务一方都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若劳务分包单位对雇佣人员选任有过错,或者接受劳务一方指挥不当导致事故,都需担责。而且在具体认定责任时,还会考虑诸多因素,像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形等。要是你对劳务分包后事故责任承担的划分、赔偿范围界定等仍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明晰权益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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