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取保候审后不予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1.情节极为轻微,危害程度低,压根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2.犯罪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法律不再追究。
3.曾有特赦令免除了刑罚,无需再进行追诉。
4.按照刑法规定只有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要么没被告诉,要么已经撤回告诉。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无法再进行追诉。
6.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这些条件得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别和认定,司法机关会把全案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等因素都综合起来作出决定。要是符合其中一个条件,一般就会决定不予起诉,同时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
二、被取保候审后不起诉的适用情形是啥
被取保候审后不起诉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被取保候审后不起诉需符合哪些法律条件
被取保候审后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十六条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六种。
酌定不起诉,按照第177条第2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根据第175条第4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不足,也可不起诉。
当探讨被取保候审后不予起诉的条件有哪些时,要知道这并非简单的一概而论。除了正文提及的条件外,比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情况。若案件存在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可能不予起诉。还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依法也不会被起诉。您是否对被取保候审后不予起诉的具体条件仍有疑问呢?比如不清楚某种具体行为是否符合这些条件。如果您还想深入了解更多细节,或者在相关法律问题上感到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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