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监视居住十多天了还没解除怎么办
1.指定监视居住若超过规定期限未解除,确实可能存在违法情形。需先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与期限规定,通常最长为六个月。
2.若已超期限,有权向执行机关提出解除申请并阐明理由。执行机关应在合理期限内审查并作决定。
3.若执行机关拒绝解除或未按时回应,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诉或向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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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定监视居住超期未解除该如何维权
指定监视居住超期未解除,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可向执行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其解除指定监视居住措施。执行机关有职责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
其次,若执行机关不作为,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如向公安局的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请求监督并责令执行机关依法解除。
另外,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的合法性和期限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若经审查存在超期未解除问题,检察院会要求执行机关立即纠正。同时,若因超期监视居住遭受损害,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三、指定监视居住超十多天未解除合法吗
指定监视居住超十多天未解除不合法。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且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若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超期未解除指定监视居住,侵犯了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被监视居住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作出指定监视居住决定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依法解除监视居住措施。若因超期监视居住遭受损害,还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当面临指定监视居住十多天了还没解除的情况,除了担忧,更需了解相应的解决办法。首先要清楚,若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若未解除,被监视居住人有权向执行机关提出解除申请。执行机关在接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若对执行机关的决定不服,还可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你是否正处于这种困扰之中呢?如果对于指定监视居住超期未解除的后续处理、申请流程或复议相关问题仍有疑问,不要彷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拨开迷雾,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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