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吗
借款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若借款对象特定,借款目的合法,利率在法定范围内,通常不会构成此罪。
2.然而,若借款面向不特定对象,经公开宣传等方式吸收资金,或借款利率远超法定利率,扰乱金融秩序,就可能构成该罪。
判断的关键在于借款对象是否特定、宣传方式是否公开以及是否扰乱金融秩序等方面。若有上述情形,可能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若无,则不构成该罪。需依据具体借款行为及相关证据综合判断。
二、借款行为未还款会触犯哪些法律责任
借款未还款主要涉及民事法律责任。若为民间借贷,根据《民法典》,借款人应按约定返还借款,逾期未还构成违约,出借人可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支付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出借人能向法院起诉,胜诉后若借款人不履行判决,出借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若借款是通过金融机构,如银行贷款,未还款除要承担偿还本息、支付逾期罚息等责任外,还会影响个人征信。
一般情况下,借款未还不涉及刑事法律责任,但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借款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三、借款行为在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借款行为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此外,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但如果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或为集资向社会公开宣传并向社会公众和亲友吸收资金,也可能构成此罪。
当我们探讨借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吗这个问题时,要知道并非所有借款行为都构成此罪。关键在于借款的目的、方式、对象等因素。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公开宣传等手段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数额较大等,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正常的民间借贷,比如基于亲友关系的临时性借款等,一般不构成。如果您对借款行为是否会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界限存疑,或者对类似的金融法律问题有更多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剖析解答,助您明晰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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