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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要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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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1 · 1679人看过
导读:拐卖妇女儿童罪认定要点如下:犯罪主体为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行为对象是妇女或儿童;行为方式包括拐骗、绑架等;主观需以出卖为目的故意实施相关行为,仅为收养等合法目的暂控妇女儿童不构成此罪。实施其一即可认定,此罪性质恶劣,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要点有哪些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要点有哪些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要点主要有:一是犯罪主体,一般为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是行为对象,必须是妇女或儿童,包括已满14周岁的妇女和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三是行为方式,通常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四是主观故意,即明知是妇女儿童而实施上述行为,以出卖为目的。若仅为收养等合法目的而暂时控制妇女儿童,不构成此罪。此外,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即可认定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并不要求全部行为都具备。此罪是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有未遂的情况吗

拐卖妇女儿童罪有未遂的情况。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在犯罪过程中,若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行为,如被他人发现、被害人逃脱等,致使犯罪未得逞的,就构成未遂。例如,行为人已将妇女儿童拐骗到手,但尚未完成贩卖等后续行为即被抓获,这种情况就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未遂。法律对未遂犯同样予以处罚,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罪如何界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主要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非法拘禁罪则是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界定二者关键在于主观目的。拐卖妇女儿童罪主观上是以出卖为目的,而非法拘禁罪主要是为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具有出卖目的。

例如,将妇女骗至某处后限制其人身自由,意图将其卖给他人以获取钱财,这构成拐卖妇女罪;若只是单纯为了不让某人离开而限制其自由,并无出卖意图,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总之,判断需结合具体行为及主观目的,以准确区分两罪。

在探讨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要点有哪些时,我们知道这涉及诸多方面。比如是否存在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行为。一旦涉及其中一种行为,就可能涉嫌此罪。此外,主观上是否具有出卖的故意也是关键。那么,如果在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对收买的妇女儿童进行了后续转移行为,但声称只是帮忙,这种情况该如何认定呢?还有,如果有人参与了接送妇女儿童,但并不清楚最终用途,又是否构成犯罪呢?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认定问题,您若还有疑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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