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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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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5 · 1478人看过
导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法律措施,适用情况有两种: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市、县内无固定住处;二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执行,有碍侦查包括毁灭证据等情形。为保障其合法合规,应准确认定相关情形、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指定居所符合规定。
哪些情况属于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的情形

一、哪些情况属于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的情形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措施,适用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这里固定住处指在办案机关所在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二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批准,也能在指定居所执行,有碍侦查包括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自杀逃跑等情形。

2.为保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合规,有以下解决措施和建议。首先应准确认定“固定住处”和“有碍侦查”的情形,避免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其次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上一级机关需认真审核。最后要确保指定居所符合规定,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执行。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两类情形。一是特定犯罪,即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在指定居所执行。“有碍侦查”包括可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打击报复举报人等。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定居所应符合正常生活、休息条件,保证安全,且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情形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两类情形。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这里的“固定住处”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其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有碍侦查的情形包括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严格依法进行,若指定居所错误或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后续司法程序的合法性。

当探讨哪些情况属于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的情形时,除了正文提到的内容,还有相关联的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如何计算的,这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障。一般来说,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另外,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通信、会见权利是怎样规定的也很重要。如果您对这些与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情形相关的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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