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有哪些
孩子抚养权:离婚时,要以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为准则。不满两周岁的,通常由妈妈直接抚养;满两周岁的,父母先商量,商量不好法院依情况判;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孩子想法。
抚养费:涵盖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数额依子女需求、父母能力和当地水平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按比重给;无固定收入的,参照相关收入确定。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
二、离婚后孩子探视权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探望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习惯、双方实际情况等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及不直接抚养方的合法权利。若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孩子探视权在法律上如何保障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抚养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拒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若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探望方有暴力倾向、传染性疾病等,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再恢复探望。
在探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有哪些时,除了基本的判定和支付规则,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抚养权确定后,若直接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而关于抚养费,除了常见的定期给付,还可以一次性给付,并且当孩子因上学、患病等原因导致实际需要的费用增加时,子女有权要求不直接抚养方适当增加抚养费。你是否在离婚后遇到了抚养权争夺难题,或者对抚养费的调整存在疑问呢?如果对这些问题以及更多相关法律细节还有不解,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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