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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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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9 · 2483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债务承担需分情况处理。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以个人名义所负且超出家庭日常所需,同时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双方也可能共同承担,像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都有连带清偿责任。
离婚后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一、离婚后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婚后债务承担得分情况。

要是一方个人债务,像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债权人又证明不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不用担责。

夫妻共同债务,哪怕离婚也可能共担。比如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都属共同债务,有连带清偿责任。

二、离婚后一方债务被认定共同债务另一方可拒担吗

离婚后若一方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通常不可拒担。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共同偿还。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不过,若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的形成并非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未在借条等债务凭证上签字且事后未追认,那么可向法院主张不应承担该债务。若承担了本不应承担的债务,承担后可向另一方追偿。总之,需根据具体债务情况及证据来判定是否担责。

三、离婚后一方债务另一方担责有何法律依据

离婚后一方债务另一方是否担责,关键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两类,一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二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若认定为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另一方也需担责;若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担责。

在探讨离婚后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承担的问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债务产生的时间点很关键,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使离婚了可能仍需共同承担。另外,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也可能要承担。你是否在为离婚债务问题而困扰呢?要是对离婚债务的认定、举证责任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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