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造毒品罪未遂如何量刑
制造毒品罪未遂量刑需先依毒品数量、种类确定幅度,同时考虑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由法官综合判定。
1.制造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均追究刑事责任,确定量刑时,先根据毒品数量、种类划分幅度。
2.犯罪未遂可参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如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既遂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未遂会在该幅度内从轻或减轻。
3.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既遂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量刑适当降低。
4.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既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未遂也会从宽处理。法官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给出具体量刑。
二、制造毒品罪中止在法律上怎样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制造毒品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制造毒品罪中止的量刑,分两种情况。
若中止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比如行为人准备了制毒原料和工具,在开始制造前主动放弃,且未对社会或他人造成实际损害,就可免除刑事处罚。
若中止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应当减轻处罚。例如已经投入部分原料开始制造,有少量毒品产出,但行为人及时停止,避免了更多毒品制造出来,此时会在制造毒品罪相应量刑幅度基础上减轻处罚。最终量刑需结合具体犯罪情节、毒品数量等因素综合判定。
三、制造毒品罪未遂在从犯情形下如何量刑
制造毒品罪未遂且为从犯的量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依据《刑法》规定,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先确定制造毒品的种类与数量,以此对应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比如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等属较重情形。然后考虑未遂情节,若制造行为未完成或未产生预期毒品,可适当减少基准刑。再结合从犯在犯罪中的作用,如仅负责辅助工作、听从主犯安排等,进一步从轻、减轻处罚。最终量刑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确定。
当探讨制造毒品罪未遂如何量刑时,除了了解未遂的量刑情况,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也值得关注。比如制造毒品罪未遂与既遂的界限判定十分关键,准确界定能更好明晰案件性质。另外,制造毒品罪未遂在不同情节下的从轻、减轻幅度也存在差异。若行为人在制造过程中已投入大量原料,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成功产出毒品,和刚着手准备制造就被查获,在量刑考量上会有不同。若你对制造毒品罪未遂的界限界定、不同情节量刑差异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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