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毒品罪存在哪三种无罪释放情形
贩卖毒品罪一般不存在无罪释放情形,但存在一些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1.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若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无法证明嫌疑人实施了贩卖毒品行为,达不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应作无罪处理。
2.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如行为人只是代购用于吸食的毒品,没有从中牟利,不构成贩卖毒品罪。比如为帮助朋友购买少量毒品供其自吸,未赚取差价等。
3.主观上无贩卖故意:若能证明嫌疑人确实不知是毒品而实施了相关行为,不具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也不构成此罪。例如被欺骗以为是普通物品而进行了类似毒品交易的行为。
二、贩卖毒品罪还有哪些可获无罪释放的情况
贩卖毒品罪要获无罪释放,有以下几种情形:
事实证据层面:若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证明嫌疑人实施了贩卖毒品行为,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应作无罪处理。比如仅有证人模糊的证言,无毒品实物、交易记录等其他关键证据。
主观故意层面:若嫌疑人主观上没有贩卖毒品的故意,也未实施贩卖行为,即使客观上持有毒品,也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例如,受他人蒙骗帮拿物品,不知是毒品且无贩卖意图。
法律适用层面:如果行为不符合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或者法律认定不构成犯罪。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能否无罪释放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若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无罪释放。依据“疑罪从无”原则,定罪需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在侦查阶段,若侦查机关发现证据不足,可能会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会被释放。审判阶段,法院经审理若认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应作出无罪判决,被告人会被无罪释放。
不过,若之后有新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司法机关仍可重新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当探讨“贩卖毒品罪存在哪三种无罪释放情形”时,除了了解具体的无罪释放情形,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证据链不足和主观故意认定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即便有涉及毒品的相关行为,但如果证据链不完整,无法形成有力的证据闭环来证明犯罪事实,嫌疑人也可能无罪释放。另外,若无法认定嫌疑人具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例如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与毒品相关的事务,同样可能获得无罪释放。你是否在生活中遇到与毒品犯罪判定相关的疑惑呢?如果对于毒品犯罪的证据要求、主观故意认定标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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