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罪被关押有人要负责任吗
若无辜被关押,相关责任方需担责。其一,侦查、检察机关若有违法取证、错认等致无辜被囚,需承担国家赔偿,因这是公权力违法侵权。其二,审判机关在审判中若程序违法或错用法律致无罪被误判关押,要担责,包括纠正错判、赔偿受害者等。再者,参与关押的看守所等工作人员,若有渎职致无辜被囚,亦需担责。总之,对无罪被关押,要依具体过错方及行为性质确定其应担之责,以维护被关押者的合法权益。
二、无罪被关押国家应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无罪被关押,国家需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若被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若被错误逮捕,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自被羁押之日起至被释放之日止的期间都会给予赔偿。
若造成身体伤害,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若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无罪被关押责任主体该如何确定呢
无罪被关押涉及错误羁押,责任主体的确定需依据不同情形。
若在侦查阶段,由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承担责任。比如公安机关违法拘留无罪公民,公安机关就是责任主体。
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承担责任。一般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检察院为责任主体;法院决定逮捕的,法院是责任主体。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为责任主体。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法院为责任主体。
根据《国家赔偿法》,被错误羁押者可向责任主体申请国家赔偿,责任主体在赔偿后,可视情况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当探讨无罪被关押有人要负责任吗这个问题时,需要明确的是,若司法机关存在过错导致当事人无罪被关押,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需承担责任。比如侦查人员若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致使错案发生,就可能面临刑事或行政处分。还有可能涉及国家赔偿,由造成错误关押的机关履行赔偿义务。那么对于赔偿的具体标准、责任人员如何认定等后续问题,你是否想要深入了解呢?若有任何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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