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其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其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其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只要同时具备以上特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等),就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如何界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界定。一般情形下,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个人非法吸收数额在200万元以上,单位在1000万元以上等情形)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个人非法吸收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单位在1.5亿元以上等情形)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依据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依据主要如下:
首先是《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参考吸收金额、对象人数及给存款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节。如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对象150人以上、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一般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等情形,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标准量刑。
当我们探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时,需要明确多个关键要素。比如是否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是否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是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是否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等。这些标准相互关联且细致复杂。若你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标准在实际情形中的应用、如何避免陷入此类风险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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