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羁押的期限怎么算
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计算从拘留之时起算。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二、被刑事拘留和逮捕后超期羁押法律责任谁担
被刑事拘留和逮捕后超期羁押的法律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担责主体。
若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超期羁押,公安机关需担责。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若造成损害,受害人可依《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由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若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超期羁押,检察院担责。其工作人员可能受行政处分等,受害人同样可申请国家赔偿,由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若法院在审判阶段超期羁押,法院担责。责任人员会被追究相应责任,受害人能申请国家赔偿,由作出有罪判决的法院承担赔偿义务。总之,超期羁押有相应的追责和赔偿机制。
三、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超期羁押法律责任谁担
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超期羁押的法律责任承担主体需分情况来看。
若因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超期羁押,相关责任人员需担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为作出拘留或逮捕决定的机关。例如,公安机关违法拘留,其为赔偿义务机关;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超期羁押,检察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同时,对于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超期羁押的工作人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追究刑事责任。总之,超期羁押侵害公民权益,责任承担既涉及机关赔偿,也可能涉及人员的行政、刑事追责。
当我们探讨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羁押的期限怎么算时,除了了解期限计算方式,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羁押期限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一般情况下,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另外,如果在羁押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羁押期限又该如何重新计算呢?通常会自发现之日起依照相关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倘若你对这些羁押期限的延伸问题,或是对羁押期限本身的计算仍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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