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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事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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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2.12 · 1124人看过
导读:离婚损害赔偿事由包括: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结婚;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涵盖身体和精神暴力致配偶损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打骂、不管不顾等。只有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事由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事由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主要包含这些: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跟他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他人有配偶却还跟其结婚;还有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有配偶的人跟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的名义,持续且稳定地一起居住;实施家庭暴力,包含身体方面的暴力以及精神方面的暴力等,对配偶造成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损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像经常的打骂、让其受冻挨饿、患病了也不给予治疗等行为,还有遗弃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只有在以上这些情形中的某一种导致离婚了,无过错方才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会考量以下要点:

首先是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过错行为,相较于一般过错,赔偿数额可能更高。

其次,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需结合无过错方的精神痛苦程度、生活受到的负面影响等判断;物质损失则以实际遭受的财产损失为依据。

再者,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若其经济状况良好,赔偿数额可适当提高,反之则会有所考量。

另外,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也是参考因素之一,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赔偿数额也会有差异。总之,离婚损害赔偿数额并无固定标准,要综合上述因素由法院酌情判定。

三、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该如何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民法典》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确定数额时,首先会考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暴力情节严重程度等;其次是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身体伤害、精神痛苦等;再者,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也会纳入考量,若其经济状况差,赔偿数额可能会受影响;同时,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也很关键,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赔偿数额会有差异。

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全面权衡上述因素,以判定一个相对合理的离婚损害赔偿数额。

在探讨离婚损害赔偿事由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了法定的几种情形。其实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存在符合离婚损害赔偿事由的情况时,损害赔偿的数额该如何确定,这会涉及到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及物质伤害等多方面因素。另外,赔偿的方式又有哪些,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可以分期。倘若你对离婚损害赔偿事由的认定、赔偿数额及方式等方面存在疑问,别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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