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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管辖是否适用经常居住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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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2.07 · 1503人看过
导读:特定情况下,侵权行为管辖适用经常居住地。我国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离开住所地至起诉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非住院就医处。判断侵权管辖权需综合考虑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及经常居住地。
侵权行为管辖是否适用经常居住地管辖

一、侵权行为管辖是否适用经常居住地管辖

在特定的一些情况下,侵权行为的管辖会适用经常居住地来进行管辖。咱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有规定,要是因为侵权行为而提起诉讼,那就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这里说的侵权行为地,包含了侵权行为实施的地方,还有侵权结果发生的地方。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这时候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指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一直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那个地方,不过可别把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算进去。

总而言之,在判断到底哪个法院有侵权行为的管辖权的时候,得把侵权行为地、被告的住所地以及经常居住地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一下,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到底是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二、侵权行为赔偿是否按经常居住地标准

侵权行为赔偿中涉及的一些赔偿项目,如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般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但如果赔偿权利人能证明其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则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若经常居住地标准更高,也可按经常居住地标准。这里关键在于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经常居住地相关情况及标准更高。同时,不同侵权类型在具体赔偿计算上可能存在差异,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三、侵权行为赔偿是否遵循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行为赔偿并非都遵循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受害人需证明侵权人存在过错,侵权人才担责。

然而,侵权责任还有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下,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就需担责,比如环境污染侵权等。公平责任原则是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无过错、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公平原则判由双方分担损失。所以,侵权行为赔偿在不同情形下适用不同归责原则,不能一概而论地说遵循过错责任原则。

当探讨侵权行为管辖是否适用经常居住地管辖时,我们会发现其中还有不少值得深入了解的地方。在确定侵权行为管辖时,除了经常居住地管辖这一考量因素外,侵权行为地同样起着关键作用。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同类型的侵权案件,对于侵权行为地和经常居住地在管辖确定上的权重可能有所不同。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界定侵权行为地和经常居住地也存在一些复杂情况。要是您对侵权行为管辖中经常居住地管辖的具体适用范围、与侵权行为地管辖的冲突处理等问题有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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