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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与敲诈勒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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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2169人看过
导读:敲诈勒索与索贿在法律方面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客体、手段以及主体。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必须对这些因素进行细致的审查,这样才能保证审判的公正性,防止出现误判和不恰当的定罪情况。准确地区分这两者对于维护社会的秩序以及公平正义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法官在进行审判的时候,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准确地把握每一个要素,以此来确保法律能够得到正确的实施,同时也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索贿与敲诈勒索的区别

一、索贿与敲诈勒索的区别

索贿与敲诈勒索的法律区别

敲诈勒索罪与索贿罪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二者所侵害的客体存在差异;

其二,在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方式和手段上也有所区别;

最后,在犯罪的主体上,二者亦存有明显的差别。因此,当我们在对涉案人员进行刑事审判、裁决时,必须认真审视并把握好这三个关键性因素,以防误判,导致对罪犯的定罪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索贿与侵占公款的区别是什么

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的行为。其核心在于以职务为要挟,强制他人给予财物。

侵占公款则是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通常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区别在于:索贿是主动索取,强调行为人的主动行为和对他人财物的索要;而侵占公款更多是对已在自己管理、控制之下的公款进行非法占有,不一定有主动索取的行为。例如,官员甲以检查工作为由,向企业主索要钱财,这是索贿;官员乙利用保管公款的职务便利,将公款挪作他用后据为己有,这是侵占公款。二者在法律认定和量刑上均有不同。

三、索贿与职务侵占的界限何在

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界限主要在于:索贿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且是以索要的方式获取财物;职务侵占的主体是公司等单位的人员,是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从行为表现看,索贿是主动索要,而职务侵占通常是秘密窃取或骗取本单位财物。例如,国家工作人员以不给办事就不批准项目为由向他人索要钱财,属于索贿;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篡改账目等方式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属于职务侵占。

敲诈勒索与索贿在法律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客体、手段和主体上。在刑事审判中,对这些因素需进行细致审查,以确保公正审判,避免误判和不当定罪。正确区分两者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至关重要。因此,法官在审判时需保持高度警惕,准确把握各项要素,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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