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三个条件都有什么
首要条件是清晰认识交通事故已发生,即当事人明知事故缘由。其次,为逃避法律追责,选择逃离现场,体现其规避惩罚的主观故意。最终行为表现为未向警方报告或报告后未等处理便擅自离开,进一步证实了其逃避责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及三个条件是什么
肇事逃逸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行为人应当知晓自己的行为导致了车辆与他人、他物或公共设施等发生了碰撞、刮擦等损害结果。二是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逃逸行为会妨碍事故的处理和责任的认定,仍积极实施逃逸行为,以逃避法律对其的制裁。三是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包括驾车或弃车逃离以及躲藏在现场附近等方式,只要其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均应认定为肇事逃逸。
三、肇事逃逸后自首能减轻多少刑罚
肇事逃逸后自首,一般可在法定刑的基础上减轻40%左右。但具体减轻幅度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逃逸的情节、造成的后果、自首的及时性和主动性等因素综合判断。若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自首及时,可能减轻幅度较大;若逃逸致人员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即使自首,减轻幅度也相对较小。总之,自首情节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但不能一概而论地确定减轻的具体比例。
首先是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意味着当事人清楚自己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其次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即当事人主观上有逃避承担法律责任的意图。最后是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虽报案但未等候处理,擅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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