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贷一般判几年刑
欺骗性地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贷款的行为,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行径。对于这些案件的量刑期限,通常依据罪行的恶劣程度进行判定。一般地讲,若个人通过欺诈手法成功获得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且因此对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带来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那么法庭将判处该人行径者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但若此种行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极其重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存在其他非常严重情节的,那么其惩罚的起始时间将上升至三年的上限,即七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伴随有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骗贷后自首能减轻多少刑罚
骗贷后自首通常可在量刑上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具体减轻幅度需综合考虑骗贷的数额、情节、造成的损失等因素。如果骗贷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虽有自首情节,减轻幅度可能相对较小;若骗贷情节较轻,自首情节对减轻刑罚的作用可能较为显著。自首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主动投案的情节,司法机关会在量刑时予以考量,以体现法律的宽严相济原则。但最终的量刑仍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定。
三、骗贷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吗?
骗贷是否认定为诈骗罪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诈骗罪。但如果只是因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等原因,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贷款,事后有积极还款意愿且未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不构成诈骗罪,而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等其他罪名。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贷款的用途、还款能力、欺骗手段的性质和程度等因素来进行判断。总之,骗贷行为的定性需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骗取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系严重刑事犯罪,量刑依罪行恶劣程度而定。欺诈得手致重大损失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若损失极其严重或有其他重大情节,刑罚则可达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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