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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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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1631人看过
导读:当要指控第三方侵扰和破坏婚姻时,主要的证据有这些:像通信记录呀,能看出和第三方的联系;目击证词呢,就是有人亲眼看到第三方的行为;银行交易记录能证明资金有往第三方那转移;社交媒体互动能显示和第三方关系很亲密;还有专家评估的心理影响报告,能说明第三方给婚姻带来的心理方面的影响。这些证据加在一起,就很有力地能证明第三方对婚姻进行了干扰啦。
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需要什么证据

一、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需要什么证据

在指控第三方侵扰和拆散合法婚姻期间,所需提供的主要证据类型包含却不仅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书面证据形式:这些证据可能涉及到第三方与被控告配偶间的信件往来、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记录以及其他类似的文字传播媒介,以直接或间接证实他们之间存在着不道德甚至违法的亲密关系。

2.视听资料展示方式:这其中可以包括能够反映出第三方与被控告配偶之间存在亲密行为的照片、录像带或者其他音像制品。

3.证人证言的获取途径:通过寻找了解相关事件真相的证人,并获取其真实可靠的证词,以此作为支持指控的重要依据。

4.配偶的自我陈述:即通过被控告配偶自己承认与第三方存在不当关系的言论或声明,来进一步强化指控的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起诉第三者破坏家庭,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可知,单独以起诉外遇对象破坏家庭为由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较难获得法庭的直接认可。相较之下,婚姻关系的瓦解往往是由于男女双方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综合作用所致。

然而,倘若此第三者与已有配偶者以合法夫妻身份形式同居,抑或是明知道该人已经身处婚姻之中却仍然与之成婚,便很可能会触犯我国《刑法》中的重婚罪名

然而,就一般的民事争议来说,主张让第三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无明确且扎实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更加重视关于夫妇之间应有的忠贞和互相尊重的道德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能立案

在当前我国法制体系下,仅仅基于配偶有外遇而提起诉讼以追究其破坏婚姻关系的责任,通常情况下并不能直接启动刑事程序进行立案。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往往涉及到诸多复杂的因素,并非单一原因所致。

然而,若第三者在明知对方已有配偶的前提下,仍然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或办理正式结婚手续,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能被认定为重婚罪,从而具备了立案的条件。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认识到,当婚姻关系面临困境时,我们应该全面审视夫妻双方的责任以及其他相关因素,采取合法、公正且合理的途径来化解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指控第三方侵扰及破坏婚姻时,主要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记录、目击证词、银行交易记录证明资金转移、社交媒体互动证明亲密关系,以及专家评估的心理影响报告等。这些证据共同构成了证明第三方干扰婚姻的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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