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案发前已主动退还赃款的情形包括哪些

案发前已主动退还赃款的情形包括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1386人看过
导读:在案子还没发生的时候呢,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好好反思自己行为的不妥以及带来的危害,通常就会主动把侵占的钱给退回去。这种行为是在罪行被发现之前做的,能看出是他自己愿意这么做的,把非法得到的钱还给受害者或者相关机构。当面临可能被调查的风险时,他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内心的道德准则和自我约束,不是被外界的压力逼迫的,这充分展现了他想要改正自己错误的积极态度。
案发前已主动退还赃款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案发前已主动退还赃款的情形包括哪些

案件发生之前主动退回侵占款项的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几点:

首先,犯罪行为在尚未被揭露出来之前,犯罪嫌疑人为深刻意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及社会危害性,进而主动自愿地将其非法获取的财物归还给了受害者或是相关机构;

其次,在得知自己可能会面临调查的风险之后,并没有受到任何外部压力的影响,而是出于内心的道德准则和自我约束,自主做出了退还赃款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案件过追诉期怎么办手续

通常情况下,若案件已超出法定诉讼时效范围,司法机构则将不再进行追究。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特定案件展开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某项案件之后,如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此种行为便不受法定追诉期间的约束。同样值得关注的是,若被害者于法定追诉期间内提出控告,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只要具备法律依据且符合规定,都应依法立案处理,不受追诉期间的限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对于那些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同样不受法定追诉期间的约束。

此外,即便被害者未能在法定追诉期间内提出控告,但只要其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仍需依法立案处理,同样不受追诉期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案件过追诉期怎么办

普通情况之下,当诉讼时效超过法定时限后,司法机关通常会停止追究其法律责任。然而,亦有一些例外情况,例如若案件已被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立案进行调查,抑或是人民法院已经接受此案并展开审理工作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将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受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却未予立案处理的话,同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除此之外,对于诉讼时效计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中断或延长等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案件发生前,犯罪嫌疑人若深刻自省行为失当及危害,常主动退还侵占款项。此行为发生在罪行暴露前,体现其自愿性,将非法所得归还受害者或机构。面对可能的调查风险,此决定源自内心道德律令与自我约束,非外界压力所迫,彰显了自我改正的积极态度。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