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违法所得如何界定
在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情形中,违法所得一般被定义为犯罪行为彻底执行之后,从所有收益中减去直接涉及到经营活动中的合理开支之后的余额。这个定义涵盖了假冒注册商标所获得的各类收入和利润,例如通过销售假冒产品而获取的销售额和净利润等等。在界定违法所得数额时,我们将全面考虑交易记录、财务账簿以及相关证人证词等多种形式的证据,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能不能撤案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是否能够撤销,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如犯罪行为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微不足道,不符合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过去了法定的追诉期限,又或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已经得到特赦令并免除了刑事处罚,甚至于他们已经离世等等,这些理由都有可能成为案件撤销的依据。然而,一般而言,一旦该罪名成立,要想成功地撤销案件并非易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违法所得怎么计算
在依法判定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过程中,违法所得通常被界定为:实施假冒注册商标这一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非直接投入到经营活动中的合法开支后,所剩余的总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应当充分全面地考虑各方面的相关因素,从而准确地揭示出该犯罪行为所带来的非法利润状况。举个例子来说,假设销售假冒商品所实现的收入,在去除进货成本、运输费以及合乎情理的人工成本等各项合理支出之后才能够得到最终的违法所得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违法所得一般是指通过实施该犯罪行为所获取的全部收入扣除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后的剩余部分。这包括因假冒注册商标所获得的销售收入、利润等。界定违法所得时,会综合考虑交易记录、财务账目、相关证人证言等多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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