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期间又被刑事立案法院给判无罪怎么办
在被依法缓期执行期间再度发生刑事事件并被法庭判处无罪的特殊情形下,原有的缓刑判决通常并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负面影响。这是因为缓刑本身就是一种基于特定条件而暂不执行原定刑罚的法律制度。当新案子被判定为无罪时,便意味着并未发现新的犯罪行为存在。这就意味着,撤销缓刑的法定条件并未得到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要怎样算
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的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此条款明确指出,对于那些被法院宣布缓刑的犯罪分子,若其在缓刑考察期限内部再次触犯新的法规或是发现了原先的判决宣告之前还存在着其他未裁决的罪行时,那么法院将有权力撤销该罪犯的缓刑,对其的新犯之罪或新发现的罪行做出严肃公正的判决,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制定出执行的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款同样指出“如果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之前曾经犯过数个罪行,除非这些罪行的判罚与死刑以及无期徒刑相关联,否则的话,需要在所有刑期中分析到总和刑期之下的那部分刑期,数个刑期中最高的那个刑期之上额外作出调整,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应执行的刑期,然而对于管制的处罚,最高限期不可超过三年;
对于拘役的处罚,最高限期也不可以超过一年;
而对于有期徒刑的处罚,最高限期则不得超过二十年”。
这就是为什么当缓刑时期再次犯下新的罪行,就需要按照判决之前的罪行数量进行合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缓刑期间又被银行起诉欠款怎么办
缓刑期间再度遭受银行追索欠款诉讼的打击,实际上涉及到了两大法律层面的挑战。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欠款纠纷作为民事法律领域中的一种现象,银行拥有无可争议的权利通过司法途径对欠款进行追偿。然而,缓刑乃是刑事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概念。在此期间,您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针对此次银行提起的诉讼,建议您采取如下应对策略:1.积极参与诉讼程序:务必迅速响应银行的诉讼请求,积极参与法庭审理过程,并就自身立场发表详尽的辩护意见。2.寻求与银行的和解:努力尝试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尽可能减轻潜在的法律责任。3.展示还款能力: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您具备还款的诚意及实际能力。请您务必关注,缓刑期间的行为表现将直接关系到缓刑执行的结果。若您面临的欠款问题较为复杂,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
在缓期执行期间,若个人遭遇新刑事指控但最终法庭宣判无罪,原缓刑判决一般不受影响。缓刑旨在有条件地不立即执行刑罚,而无罪判决表明无新犯罪证据,故不满足撤销缓刑的法律要求,因此缓刑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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