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会被起诉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违背了相关的保证程序,比如未能遵循相应的法律条例、躲藏司法机关的追捕、对证人口头恐吓或其他形式的威胁等等,同时,犯罪现场的证据状态也出现了新的变故,使其成为了控方所需的指控证据,那么检察机关就有可能向前推进诉讼流程,向法院提交正式的起诉书。
除此之外,即便犯罪嫌疑人并没有主动破坏取保候审政策的实施,但当侦查工作全部结束之后,警方发现他们的犯罪行为明确无误,且证据确凿、充足,那么同样需要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处理,进行下一个诉讼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批捕吗
在获得准予取保候审的许可后,检察机关是否有权决定将犯罪嫌疑人逮捕主要是根据其涉及的案情是否满足逮捕标准来判断,如果犯嫌人身处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话,那么他仍有可能遭到逮捕:(一)涉嫌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实际威胁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稳定的情况;
(三)存在破坏、编缉证据,干扰证人正常作证或者妨碍侦查人员讯问的行为;
(四)存在报复被害者、举报人、控告人等严重侵扰司法秩序的倾向;
(五)具有企图自杀或逃亡的意图。
反之,若以上情况皆未出现,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就无需再做出逮捕的结论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拿回手机号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您手机能否得以归还,主要依据于事例本身的复杂程度及侦查机关的最终决策。理论上讲,倘若您的手机与所涉及的事例并无直接关联性,亦或者在事例侦破过程中,该手机已经脱离了必须暂行扣留之范畴,经过侦查机关严格审查并予以确定之后,便会迅速将手机发还给您。然而,倘若您的手机被判定为重要的涉案证据,或者其存在可能干扰到事例调查工作,那么发还的日期则可能需要推迟至事例调查全面告终或是相关程序关闭时才能够实现。在此期间,希望您能全力支持和配合侦查机关的各项工作,务必恪守相关规则法规。关于手机发还的详细问题,您可以咨询负责实施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或者事例的侦查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违反保证程序,如违反法律、躲避追捕、恐吓证人等,且犯罪现场证据发生变化,成为控方指控关键证据,检察机关有权推动诉讼进程,向法院递交正式起诉书。这些行为不仅破坏司法秩序,还可能影响案件审理,因此检察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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