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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需提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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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1661人看过
导读: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通常需准备如下材料:首先是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制作的《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这份文件应详述请求批准的具体原因以及所依据的事实情况;其次,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第三,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及经济状况证明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等,以证实其具备承担保证责任的经济实力;第四,由社区矫正机构或所在单位、近亲属出具的担保书,承诺对被取保候审人员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其随时听从传唤;最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等。
取保候审需提供什么材料

一、取保候审需提供什么材料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通常需提交如下各项材料:

1.取保候审申请书:需在该文件中详细阐述申请此项措施的具体原因以及所依据的事实情况;

2.取保候审对象的个人身份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护照等。

3.保证人为保证人身份的证明及保证人的经济状况相关证明:

其中保证人需向司法机关提供其经济实力的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等,以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4.由社区矫正机构或所在单位、亲属出具的担保书:担保人需在此文件中明确承诺对取保候审对象进行严格监管,并确保其能够随时听从司法机关的召唤;

5.与案件相关的各类材料:例如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期限到了是否会被抓起来

法院及公安机关应在保证人的候审期间到期之日起的第15个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负责决定是否解除与变更强制措施机关的相关部门。

该决定机关需要做出正式的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执行机构。

最后,由执行机构具体实施这些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能要回来吗

若满足法定情形之要求,当事人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其缴纳的保证金可以申请予以退还。在取保候审措施依法终止之时,只需凭借解除该项措施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便可前往指定银行领取应退回的保证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对证人进行干扰妨碍其作证等行为,那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则有可能面临被没收的风险。总而言之,只要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曾违反任何规定,且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其所缴纳的保证金理应全额退还。

申请取保候审需提交:申请书阐述原因和事实;取保候审人身份证明;保证人身份及经济证明;社区矫正机构或亲属担保书;案件相关材料如逮捕决定书等。确保材料齐全,以支持取保候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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