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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怎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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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906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房屋财产的划分确实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需要严谨处理。双方要先商量好,明确分配方式;要是商量不下来,那就只能去法院了。等拿到协议或者判决之后,双方就需要准备好身份证、离婚证、协议/判决书以及房产证等材料,然后去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按照规定办理产权变更。
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怎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流程

一、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怎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流程

离婚之后,涉及的房屋财产未能及时进行合理划分并完成产权变更程序,这是一个相当繁琐且严谨的过程。

首先,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努力,形成高度一致的意向,对涉及到的房产以何种方式来进行分配达成明晰具体的约定,如果协商困难或者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能需要走法律诉讼这条道路,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在此基础之上,待相关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结果来临之际,买卖双方都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诸如收集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资料,然后前往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物权登记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离婚后房产赠与能够撤销吗

离婚诉讼中,关乎房地产赠与之撤销与否的问题有多重情况值得我们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第一种情况是离婚协议载明的赠与条款。

作为婚姻结束协议,其主要作用在于解除双方法定设立的婚姻关系。

因此,离婚协议中所载明的甲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给予乙方这样的条款,实际上被视为附加解除了双方人身关系的条件的赠与协议

如此,此类赠与过程带有极其明确的条件限制,而且这些条件隐含着特定的道德责任属性。

当甲乙双方按照离婚协议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之后,赠与条件已然成就,依照法律规范,这类赠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第二种情况则是婚内存续期间的赠与承诺。

在夫妻之间达成有关财产的共识,只需双方为真实意愿表达,且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便应当被认可为有效,并在法律层面上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同样,关于房屋赠与方面的约定,无需履行涉及物权变动的法律手续。

在离婚案子发生之时,法院可以作出房产归接受赠与的一方所有的判决结果。

对于任何一方提出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除非出现欺诈、压迫等情形,否则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接下来,我们讨论共同赠与子女房产的问题。

涉及的对象,如房产这类重要资产范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正式的不动产登记确认极为必要。

至于尚未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子女名字之下的情况,指示赠予行为仍未全部完成,此时赠与人有权利重新考虑这一赠与举动,选择是否撤销此项赠与。

但需注意,如果已经做好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一旦赠与者想要反悔,就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当初的协议存在欺诈或受压迫的情况,否则原则上不应予以撤销或者更改合同内容。《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法律离婚后规定抚养费多少岁可以领

在离婚之后,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期限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需要持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为止。然而,存在着两种较为特殊的情况:首先,若子女在十六周岁以上且不满十八周岁,并且该年龄段的子女通过自身的劳动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也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他们的父母可以选择停止继续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其次,还未独立生活的成年人的子女当中,如果出现了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尽管父母有给予抚养费用的经济能力,仍旧应该继续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1)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或者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所获得的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所需;(2)仍然在学校接受教育;(3)确实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总的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需要全面考虑到子女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离婚后,房屋财产划分繁琐且需严谨处理。双方需达成一致,明确分配方式;协商不成则诉诸法律。获协议或判决后,双方备齐身份证、离婚证、协议/判决书房产证等资料,至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关,依规办理产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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