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不算刑罚吗

刑事拘留不算刑罚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6 · 1787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跟刑罚完全不是一回事。实际上,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自己直接管辖的案件时,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怀疑有违法或嫌疑的人,先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就跟警察抓小偷暂时把小偷铐起来一样,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刑罚是法院对犯罪分子的惩罚,跟坐牢差不多,是一种制裁手段。
刑事拘留不算刑罚吗

一、刑事拘留不算刑罚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刑罚。

事实上,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根据其直接管辖之案件,在实施侦查的过程中,面对符合法定紧急状况的一些情形,针对现有的违法者或存在严重嫌疑的人员,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

这仅仅是特指一种强制性的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能够顺畅有序地开展。

然而,刑罚则是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施加的、具有惩罚性质的制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利立即释放在押人员

在接到人民检察院关于不予批准逮捕的通告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解除人员的羁押状态。

若公安机关对于被扣留的人士,认为他们需要接受进一步逮捕调查时,应该于扣留之日起的三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复。

而人民检察院作为执法机关,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在七日内予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或驳回申请。《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粗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不追究责任怎么办

刑事事例中,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如未被追究相应责任,大致会涉及以下两种常见情况:首先,可能因为证据不足以支持定罪的事实,达不到法庭认定犯罪成立所需的标准;其次,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司法机关可能不将之视为犯罪行为。针对第一类证据不足的情况,侦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撤销对当事人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而在判断事例情节轻微、无法确定为犯罪的情况下,同样需要依法终止刑事诉讼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应该恢复正常,如果其在此期间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犯,例如拘留期限超过法定时限等,可以依法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与此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以及执法水平,以确保法律得以准确地执行。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刑罚。事实上,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根据其直接管辖之案件,在实施侦查的过程中,面对符合法定紧急状况的一些情形,针对现有的违法者或存在严重嫌疑的人员,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这仅仅是特指一种强制性的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能够顺畅有序地开展。然而,刑罚则是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施加的、具有惩罚性质的制裁措施。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