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和抢夺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关于抢劫罪,这是一种以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为主观动机,并在客观行为上通过对受害者人身施暴、言语威胁或是极端手段来掠夺其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此罪名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犯罪嫌疑人对所侵害的公私财物存在非法占有的动机和意图;
第二,行为人必须在现实中对受害者直接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从而强行夺走了他们的财物。
相较于抢劫罪,抢夺罪则是一种更为隐蔽的犯罪形式。
它的主要特征在于,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趁受害者疏忽大意之际,公开地从他们手中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这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包括: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明确的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主观意图;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犯罪嫌疑人必须利用受害者的疏忽,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对财物进行实际控制,使得受害者无法及时做出反应,进而成功获取到数额较大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以侵犯财产所有权为目的,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掠夺公私财物。
成立此罪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主观动机为侵犯财产权,二是客观行为表现为暴力、威胁或极端手段掠夺财物。
二、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抢劫罪所涉及到的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犯罪客体,包括了公共与私人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公民个人的人身权益;
反观抢夺罪,其针对的只是单一的犯罪客体,也就是公共及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抢劫罪在实际的犯罪过程中常常展现出使用暴力、恐吓或者任何形式的胁迫手段来强行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而且不论所夺取财物的价值是否巨大;
而抢夺罪则主要在公开场合通过直接的行动夺取他人财物,并且要求夺得的金额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够构成犯罪。
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量并无严格规定,任何财物都可能成为其攻击目标;
然而,抢夺罪的成立却有严格的财物数量限制,只有当夺得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构成本罪。
抢劫罪往往是由罪犯试图在受害者无法抵抗或者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抵抗的情况下获得财物;
相比之下,抢夺罪则是建立在罪犯意图秘密获取财物的犯罪故意基础之上,倾向于利用受害者的疏忽大意来获取财物,而非通过武力威胁强迫他们放弃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抢劫罪和抢夺罪哪个更严重
相比较而言,抢劫罪的性质往往要比抢夺罪更加恶劣。究其原因,抢劫罪主要表现为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不仅直接侵犯了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更重要的是对被害者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因此,我国刑法对于抢劫罪设定的法定刑起步标准较高。另一方面,抢夺罪则是趁着他人毫无防备之际,以公开方式掠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这种行为的针对性强在于财物本身,对人身可能造成的伤害相对较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抢劫罪的判决较为严厉,初犯的话一般的法定最低刑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要附加一定额度的罚金。与此相比,对于抢夺罪的判定则需要依据犯罪情节、金额、手段以及结果等各方面要素逐一衡量。
抢劫罪,以侵犯财产所有权为目的,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掠夺公私财物。
成立此罪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主观动机为侵犯财产权,二是客观行为表现为暴力、威胁或极端手段掠夺财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